第一条 安保人员要熟悉教学站的布局结构,熟悉业务知识,掌握安全技能,遵守岗位职责,不准迟到、早退,不准擅离职守,不准饮酒娱乐,不准闲谈闲逛,不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。
第二条 安保人员在岗期间,必须着装整齐,举止得体,文明执勤,热情服务。要提高警惕,外来人员不得无故进校,如联系工作,办理业务,及时通知相关老师。特殊时期,如疫情期间,要做好来访人员体温测量、佩戴口罩、消毒和登记工作。
第三条 上课期间,学生不准会客。非特殊情况,禁止上课时间到教室找人。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教学场所,对拒不服从管理、无理取闹甚至危害师生安全情节严重者,及时报告领导或直接向派出所报案 。
第四条 安保人员在岗期间特别要注意防火防盗,确保安全通道畅通。对消防通道、办公室、机房、消防设施等部位坚持每天定时巡查,电源是否断开、门窗是否关好,用水有无跑冒滴漏等,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。
第五条 安保人员要按时交接班,做好交接检查,保持通讯畅通,保持值班室内外环境的清洁整齐。
第六条 安保人员要按时收发报纸信函,做好快递包裹等收转,做好收发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