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续教育学院直属教学站教学管理制度

发布者:李瑜发布时间:2021-05-26浏览次数:987

第一条  教学站必须遵守国家法令,贯彻国家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执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,认真组织教学实践,抓好教学管理环节,确保教学质量。

第二条  教学站在学院领导下,严格管理,确保完成教学任务。要及时传达学院下发的各类文件,组织本站人员学习、落实。按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教材等教学文件要求,负责组织本站学生的教学辅导、考试考核任务。

第三条  教学站要根据本站情况,结合继续教育工作特点,依据教务科年度开课计划,合理制定教学计划,安排好每学期课程,并上报学院审批。经同意后,落实教材、任课教师,排好课表并通知学生和任课老师。

第四条  教学站要认真组织教学,在管理上要质量。对任课老师的纸质或电子教案、课件、教学进度等进行检查和考评,聘任教师信息要汇总上报学院,经学院审批后方可开展教学。

第五条  教学站要经常深入班级了解教学情况,及时解决教与学中的问题。组织好本站学生的自学、网络学习、辅导答疑、作业收批及实践教学,认真进行考勤。

第六条  教学站要根据学院制定的培养方向和教学计划的要求,认真组织实践教学,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。

第七条  教学站每学期要组织安排好考试工作,认真执行考试纪律,考试要公平公正,培养学生良好的考风考纪。

第八条  教学站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,学习新的管理经验,努力创新管理方法,积极参加教学管理研究和业务培训,提高教学管理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