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1月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试卷阅卷工作的通知
各相关学院:
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集中阅卷工作,保证阅卷工作安全、有序、规范,现将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:
1.为加强对阅卷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,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及二级学院领导参加的阅卷工作领导小组。
2.有阅卷任务的学院要重视阅卷工作,认真做好阅卷教师阅卷期间工作安排,避免由于时间或工作冲突而影响阅卷进度的正常进行。
3.学院要加强阅卷教师的保密守纪、安全准确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。遵守阅卷工作关纪律和要求,克服麻痹松懈思想,严防违纪现象的发生。严格按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阅卷工作须知》进行。
4.为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、公平与公正,阅卷工作完成后,学校、考试院会对评阅的试卷进行质量抽查和评估,如有质量问题,会与课程所属专业或阅卷教师联系予以修改,问题严重的,将取消阅卷人自考试卷的阅卷资格。
要求课程所属专业或阅卷教师要加强对已阅试卷的复查、抽查各环节的工作力度,杜绝错评、漏评、合分差错现象的发生。
5.每门课程原则上要求配备2名教师,交叉批阅、合分,试卷份数较少的课程可以由课程所属专业协调阅卷教师互相合分。
6.试卷的交接由工作小组人员与阅卷教师之间交接。
7.时间:8:30--18:00。
地点:另行通知。
各学院自备计算器。
特此通知
继续教育学院
2019年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