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通知

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助学二学历毕业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李瑜发布时间:2019-05-13浏览次数:1540

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助学二学历

毕业工作的通

各相关学院:

考试院系统毕业端口已经开放,为做好2019年(毕业证书时间为2019630)助学二学历毕业生各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的内容及时间完成:

一、毕业条件要求:

1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2019届应届毕业生,即能在2019630前(含)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。

2、已经取得本科学历的往届学生。

3、完成助学二学历规定的修读学制年限。

4、修读完考试计划所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。

5、所有费用结算完毕。

二、时间安排:

1、校内毕业登记时间:201959-519日。

2、校内审核时间:201952021日两天,同时打印毕业登记表等。

3、信息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:2019522日至26日,学生核对本人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》基本信息内容,须仔细确认考生个人基本信息是否一致,包括:身份证号,姓名,性别,出生年月日。如有不一致的情况,请及时与自考管理科联系。确保无误后签名(签字日期统一为626日)。

526日前将《毕业生登记表》、普高端成绩单等相关支撑材料送交自考管理科。

三、注意事项:

各学院凭学生主修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(由学院盖章),到自考管理科领取“助学二学历”毕业证书。

未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,不得发放“助学二学历”自学考试毕业证书,其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须交还给省教育考试院,并由学校办理相应手续。

特此通知,未尽事宜,请联系自考管理科。

 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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